香港正版综合资料大全官网常务理事王小川两会提案:运用财税手段优化科技评价
2019年03月08日 10:30
新浪科技讯 3月4日下午消息,2019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搜狗公司CEO王小川带来多份提案,涵盖人工智能、数字家庭医生等方面。
提案提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大力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2018年,习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做出有关指示,国家新出台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政策,大力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运用财税手段激励科研机构、高校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应用类科技项目评审缺少成果转化税收要求。
习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指出,科技投入的产出效益不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创造市场价值的能力不足。2017年,我国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76万亿,其中国家财政科技支出8400亿元。虽然国家科技投入很大但是转化率低,据统计近年来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为20%左右,而发达国家平均保持在50%-60%。
究其原因,国家科技投入多以中央和地方科技项目方式资助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并鼓励产学研结合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首先要企业产业化应用产生营收,其次要企业擅于经营产生利润,然后企业有了利润会创造税收,最后才会对产业、经济、社会和国家做出有利贡献,所以税收是成果转化效果的核心判别指标。
然而,现行科技项目评价机制,尤其是应用类科技项目,评价指标中缺乏成果转化后创造税收的要求。从而导致部分科技项目集中于一些擅于申请、但经营能力不足的企业,造成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不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有限,科技投入产出率低。
二是缺乏引导企业参与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
习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强调,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并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当前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中,有针对科技企业主体的,如国家重点软件企业降低1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降低10%的企业所得税;也有针对企业研发费用的,如研发费加计扣除。
但是以上政策,都没能形成对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的有效激励。同时,这些政策虽然利好科技创新,但也存在弊端。比如重软企业最高50%、高新企业最高40%可以是非科技营收,导致部分企业以科技创新之名享受国家科技税收优惠,却做着房地产、酒店度假村经营等与科技创新无关的经营活动。
三是民营企业科技人员享受不到成果转化个税优惠。
习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指出,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激发出来;并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去年新出政策,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因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给予税收优惠,即在相关单位取得转化收入后三年内发放的现金奖励减半计征个税。该政策极大提升了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科研和成果转化热情,是激励成果转化的积极探索,但不涉及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科研人员。
如此,缺乏社会普惠性,可能降低企业、尤其民营企业科研人员参与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利于国家调动全社会科技创新力量共建科技强国。
2018年12月中央经济会议指出,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而多元化、精细化的减税政策,非但不必然带来财政收入的降低,还将有力带动产业升级,带来财政投入的提质增效。
因此,王小川建议将科技项目评审与民营企业成果转化创造税收挂钩,激励更多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及其科技人员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具体:
建议对科技型民营企业,将应用类科技项目事前资金补助转变为事后依据成果转化税收情况减税。
对于应用类科技项目,项目评审要求中,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税收的指标。考虑到科技项目民营企业配资比例通常为70%-80%,事后减税基本不影响科研前期投入,所以保持科研机构和高校的事前补助方式不变,但将国家财政对民营企业的事前资金补助转变为事后依据成果转化创造税收减税。比如类似《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4项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方式,企业核算出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并得到科技部门认可,将该技术转化产生的企业所得税以计划补助资金等额或增额减税。以部分新增项目进行试点,适时推广。
此举好处,一是与国家科技评价体系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目标一致,能够筛选出真正具有转化能力的科技企业;二是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热情,将有效提升转化质量和效率;三是长期看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提升,国家税收有望不降反升。短期内淘汰的成果转化能力薄弱的企业所节省下来的科技投入,可以增额方式补助给成果转化优质的企业,或增加到国家其他科技投入中,从而带来国家科技投入的提质增效。
建议对民营企业科技人员,同等享受科技成果转化个税优惠政策。
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指出下步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议扩大成果转化个税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将民营企业科技人员纳入该优惠政策。即国家应用类科技项目,依据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税收,针对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自项目产生收入年度起3年内发放的项目转化现金奖励,减半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以体现对民营企业科技人员的公平性,国家政策的普惠性。
此举好处,一是充分激发民营企业科技人员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积极性,二是强调民营企业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开展科技活动,三是落实科技项目市场导向要求促进产业发展。
提案提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发展,大力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2018年,习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做出有关指示,国家新出台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等政策,大力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运用财税手段激励科研机构、高校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应用类科技项目评审缺少成果转化税收要求。
习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指出,科技投入的产出效益不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创造市场价值的能力不足。2017年,我国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76万亿,其中国家财政科技支出8400亿元。虽然国家科技投入很大但是转化率低,据统计近年来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为20%左右,而发达国家平均保持在50%-60%。
究其原因,国家科技投入多以中央和地方科技项目方式资助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并鼓励产学研结合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首先要企业产业化应用产生营收,其次要企业擅于经营产生利润,然后企业有了利润会创造税收,最后才会对产业、经济、社会和国家做出有利贡献,所以税收是成果转化效果的核心判别指标。
然而,现行科技项目评价机制,尤其是应用类科技项目,评价指标中缺乏成果转化后创造税收的要求。从而导致部分科技项目集中于一些擅于申请、但经营能力不足的企业,造成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不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有限,科技投入产出率低。
二是缺乏引导企业参与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的税收优惠。
习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强调,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并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当前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中,有针对科技企业主体的,如国家重点软件企业降低1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降低10%的企业所得税;也有针对企业研发费用的,如研发费加计扣除。
但是以上政策,都没能形成对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的有效激励。同时,这些政策虽然利好科技创新,但也存在弊端。比如重软企业最高50%、高新企业最高40%可以是非科技营收,导致部分企业以科技创新之名享受国家科技税收优惠,却做着房地产、酒店度假村经营等与科技创新无关的经营活动。
三是民营企业科技人员享受不到成果转化个税优惠。
习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指出,科研人员开展原创性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激发出来;并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去年新出政策,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因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奖励给予税收优惠,即在相关单位取得转化收入后三年内发放的现金奖励减半计征个税。该政策极大提升了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科研和成果转化热情,是激励成果转化的积极探索,但不涉及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科研人员。
如此,缺乏社会普惠性,可能降低企业、尤其民营企业科研人员参与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利于国家调动全社会科技创新力量共建科技强国。
2018年12月中央经济会议指出,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而多元化、精细化的减税政策,非但不必然带来财政收入的降低,还将有力带动产业升级,带来财政投入的提质增效。
因此,王小川建议将科技项目评审与民营企业成果转化创造税收挂钩,激励更多的科技型民营企业及其科技人员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具体:
建议对科技型民营企业,将应用类科技项目事前资金补助转变为事后依据成果转化税收情况减税。
对于应用类科技项目,项目评审要求中,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税收的指标。考虑到科技项目民营企业配资比例通常为70%-80%,事后减税基本不影响科研前期投入,所以保持科研机构和高校的事前补助方式不变,但将国家财政对民营企业的事前资金补助转变为事后依据成果转化创造税收减税。比如类似《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4项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方式,企业核算出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并得到科技部门认可,将该技术转化产生的企业所得税以计划补助资金等额或增额减税。以部分新增项目进行试点,适时推广。
此举好处,一是与国家科技评价体系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目标一致,能够筛选出真正具有转化能力的科技企业;二是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成果转化热情,将有效提升转化质量和效率;三是长期看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提升,国家税收有望不降反升。短期内淘汰的成果转化能力薄弱的企业所节省下来的科技投入,可以增额方式补助给成果转化优质的企业,或增加到国家其他科技投入中,从而带来国家科技投入的提质增效。
建议对民营企业科技人员,同等享受科技成果转化个税优惠政策。
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指出下步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议扩大成果转化个税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将民营企业科技人员纳入该优惠政策。即国家应用类科技项目,依据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税收,针对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自项目产生收入年度起3年内发放的项目转化现金奖励,减半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以体现对民营企业科技人员的公平性,国家政策的普惠性。
此举好处,一是充分激发民营企业科技人员参与国家科技项目的积极性,二是强调民营企业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开展科技活动,三是落实科技项目市场导向要求促进产业发展。